摄影比赛由康文署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綫电视)合办。比赛分三组:A组——「无綫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摄影」、B组——「花卉摄影」及C组——「花絮摄影」。A组分公开组及学生组,参赛作品必须是三月九日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展会场内拍摄无綫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的照片;其余两组作品必须以今年花展为题材,并在花展会场内拍摄。
每组设冠、亚、季军及优异奖。比赛结果于六月在康文署网页公布,得奖者会有专函通知领取奖品。所有得奖作品于六月及七月期间在九龙公园拱廊展出,并同期上载康文署网页。摄影比赛章程及参赛表格于康文署各地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备取,市民亦可从康文署网页下载。查询请致电2601 8260。